NEW【志工管理】臺中市社福暨綜合類志願服務團隊110年成果及111年計畫書含公文撰寫範例格式 110.12.29
志願服務110年度成果報告、111年度計畫書 函報說明
一、依據志願服務法第7條規定辦理,請各運用單位最遲於111年2月25日(星期五)前函報志願服務110年度成果報告及111年度計畫書至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二、請各運用單位依限函報,未繳交之運用單位將暫停其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紀錄冊、獎勵表揚、志工保險補助及參加觀摩活動之權利。
三、請各運用單位定期於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登錄志工服務時數,並更新運用單位基本資料,相關系統操作問題請逕向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洽詢 (電話:04-24375973)。
最後異動時間:2021-12-30 上午 09:33:03